DXDR-2018-01008
道政办发〔2018〕19号
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农林场,县政府各办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标准化工作总体水平,使标准化工作成为我县调整产业结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科学发展、赶超崛起战略,加快富民强县的重要手段,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8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标准化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0〕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升湖南标准化建设水平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6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标准化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永政办发〔2010〕27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实施标准化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精心谋划部署
标准是质量的基础和依据。在经济新常态下,提升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推动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的粗放增长向质量效益型的集约增长转变,都离不开标准化的引领和支撑。“十二五”以来,我县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标准化总体水平还不高,标准在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中的技术支撑作用还不明显。实施标准化战略,是解决产品标准水平低、企业标准意识差、品牌技术含量少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保护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快速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标准化战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统一思想,科学谋划,加强统筹,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各项工作部署。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县基本建立健全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标准体系;标准化战略在各行业得到深入实施,力争主导产业标准质量全面达到先进水平;全县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达到85%以上,省、市名牌产品全面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工业园区企业产品采标率达到85%以上;名牌产品企业和重点工业企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标准化体系,创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2家以上;建设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以上,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个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实际性突破;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按标准组织生产达到80%以上;在餐饮、商业零售、现代物流等服务业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争取建设省级以上旅游标准化示范区1个以上,培育餐饮、物流等标准化示范企业5家以上。标准化工作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政府加强宏观指导和政策协调,大力推动标准化战略的实施。
2.市场引导。以市场为导向,密切标准化与市场的联系,为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提供技术支撑。
3.企业为主。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力军作用,通过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4.国际接轨。加快采用国际标准步伐,有效应对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挑战,全面提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
三、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实施标准化战略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紧密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实际,扎实开展标准化战略实施工作,切实把标准化战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全县标准化战略的实施。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标准化战略实施的组织、协调,负责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监督和对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进行查处;指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内先进标准和推行标准化良好行为;负责全县地方标准申报立项、组织制定和标准实施监督工作;受理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组织协调标准化技术机构负责国际标准跟踪平台、技术标准研制平台和出口产品贸易技术壁垒预警系统三大平台的建设。
县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将标准化发展战略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县财政部门依法保障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经费。
县农业部门负责全县农业标准化的规划、指导;负责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负责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技术指导及示范成果的推广;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
县商务粮食部门负责在商务系统宣传和推行服务标准化,帮助指导物流、商场、大中型批发市场等开展标准化工作。
县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服务标准的宣传、培训、实施等标准化工作,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打造旅游服务品牌。
县科技经信部门负责积极抓好技术创新、标准创新,鼓励企业将创新成果申请专利,加强专利保护,引导企事业单位将专利技术和科研成果转化为标准,加快推进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水平;负责在工业企业中推行相关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督促指导,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
县住建部门负责本行业内国家强制性建筑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指导;依据国家、地方标准对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制订技术指南或技术导则;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节能保温等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检查。
县环保部门负责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标准的宣传、实施和监管,指导和督促有关企业、单位落实国家和地方环境标准,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要求,开展大气、土壤、水体、噪声和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查处违法排污的企业和单位。
县卫计、林业、畜牧水产、交通运输、烟草、电力等部门负责本行业相关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实施监督等工作。
县金融部门应积极参与、大力支持标准化工作,对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企业在信贷等方面依法给予支持。
四、建立激励机制,加大扶持力度
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以企业投入为主体,以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标准化投入机制,切实保证标准化工作的正常开展。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作为标准化工作经费。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标准化项目资金,各乡镇(街道)要制定相应的标准化工作经费支持和奖励政策。
支持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原创性自主知识产权所形成的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项目,对主导或承担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研制或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原创性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形成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的项目,县财政要给予一定资金扶持。
五、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标准化知识,宣传在标准化研究、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化试点和示范、国际标准化、标准化服务平台建设和采用国际标准等标准化活动中的典型单位和先进个人,引导企业走标准化管理和质量效益型道路。要利用论坛、展览、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好“世界标准日”、“科普日”、“科技周”、“质量月”及学术交流、知识培训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
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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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人武部,人大办,政协办,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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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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